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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教学办公区局域网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3-18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德州学院教学办公区局域网是德州学院校园局域网的一部分,是德州学院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德州学院教学办公区局域网管理,保障德州学院校园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教学办公区的网络设备归德州学院所有,由网络中心负责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3条 网络中心制定的其它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教学办公区局域网。

第二章 运行管理

第4条 教室及办公室内网口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未经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换、拆除,不得改变连接关系,不得更改其物理位置。

第5条 教室及办公室内要接入的计算机数大于网口时,由各单位自备连接设备(hub)。

第6条 办公区局域网的IP地址的分配采取静态分配方式,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转借他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身承担。

第7条 无线局域网的IP地址的分配采取动态分配方式,由网络中心统一分配。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8条 办公区网络信息服务包括所有通过教学办公区局域网入网计算机提供的、非针对特定个人的、除网络接入服务以外的所有网络相关服务。例如FTP、Web、BBS等。

第9条 教学区局域网不允许对外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第10条 办公区网络信息服务必须是无偿的、非商业性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禁止为校外人员开设对校内资源的访问代理服务。

第11条 任何在办公区提供的网络信息服的单位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并向网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申请得到网络中心的批准后,才能将相关信息服务连网运行。

第12条 教学办公区局域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窃取和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同时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13条 教学办公区局域网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故障首先向网络中心进行咨询和报修。

第14条 教学办公区局域网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进行制止,同时向网络中心反映。

第15条 教学办公区用户必须对使用本网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第16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网络中心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17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德州学院网络中心。

第18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