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德州学院存储媒体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4-02-05 点击数:

随着学校业务增加,学校使用的存储设备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学校数据安全,特制定存储媒体安全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人员及存储设备。

一、存储媒体定义

存储媒体分为一般介质和可移动介质,一般介质包括:系统文件存储设备、计算机硬盘,可移动介质是指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光盘和打印的媒体等。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

学校内部使用的存储设备由数据安全管理部门管理,管理员负责移动存储设备领用登记、服务器存储设备部署登记,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存储设备使用过程监管。

三、存储媒体使用管理要求

(一)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符合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保管条件。

1 存储设备领用登记表

序号

领用人

领用部门

领用时间

设备名称

用途

签字






















(二)对于存贮敏感信息的介质,各部门负责人应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标识、登记管理。必要时,对带岀工作环境的介质进行内容加密。

(三)介质处置原则:为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各部门应将需要废弃的电子介质送到数据管理部门,由数据管理部门统一进行安全销毁处理。

(四)所有计算机设备报废前,数据管理部门将对所含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存储介质的处理方式。

四、存储媒体标记管理要求

存储媒体在采购后登记设备分类、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使用场景,并做资产登记。

五、存储介质销毁和报废要求

(一)介质的处置(销毁、再利用)应与其存贮信息的敏感程度相一致,介质的敏感程度需考虑风险评估的结果。

(二)介质处置应考虑下列原则:

1. 介质的处置前应该识别需要安全处置的项目;

2. 销毁方式一般分为高级格式化、低级格式化、专业软件重写、粉碎;

3. 对无敏感信息的介质作高级格式化即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重新分配和使用;

4. 对于含有敏感信息的介质应采用低级格式化或专业软件重写,反复次数为三次,再进行粉碎;

5. 应对含有敏感信息的存储介质的处置做出记录,以备审查;

(三)对不同介质的处置措施如下:

1. 硬盘和U盘:报废的硬盘和U盘,需要粉碎报废;循环使用的硬盘和U盘,低级格式化后,拷入大量数据,覆盖无用信息后,高级格式化,再使用;

2. 光盘:一次性光盘,粉碎;可擦写光盘,格式化后再使用;

3. 存储卡:报废后粉碎;

4. 书面文件:碎纸。



德州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代章)

2024年2月5日